汉正街有的商户是可以用武汉消费券的…
湖北将面向省内居民(包括省外来鄂人员)在“中秋”、“国庆”、“双十一”、“双十二”等时间节点,分批次投放消费券,充分激活消费潜能。
湖北将发放四轮消费券
自9月1日至12月31日,将开展四个方面的活动:
一是面向省内居民(包括省外来鄂人员)在“中秋”“国庆”“双十一”“双十二”等时间节点,分批次投放消费券,充分激活消费潜能:
据介绍,消费券将通过互联网平台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,消费者以抢券方式领取。包括商场消费券、超市(便利店)消费券和餐饮消费券三类——
商场消费券限使用于百货商场、购物中心、家电卖场、家居卖场、手机专卖店、服装鞋帽专卖店等;
超市(便利店)消费券限使用于超市、便利店、水果店、生鲜店、母婴店、鲜花店等;
餐饮消费券限使用于餐饮店(包括外卖)。
活动期间,所有在鄂人员(包括户籍在湖北的居民,外地在湖北工作人员,外地来湖北出差、旅游、探亲人员等)都可参加抢券,抢券可在所在市州就地消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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