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则上仅允许生活自理困难或病情需要的患者有一位固定陪护人员。陪护人员需提供身份证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、疫苗接种史、旅居史、健康码、行程码、体温情况于病区办理“陪护证”。所有陪护及探视人员均需查验并记录体温、旅居史、健康码、行程码及疫苗接种史,无异常方可进入病区。 顶一下 (0) 0% 踩一下 (0) 0%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马上提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