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执行《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》(锡政规〔2014〕2号),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现将有关具体标准公布如下:一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515元。二、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标准为每月832元。 顶一下 (0) 0% 踩一下 (0) 0%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马上提交